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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辛亚洁报道 日前,盘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件社会援助款项发放大会,将一笔笔“温暖”送到了困难申请人手中。
在执行案件社会援助款项发放大会上,盘龙法院集中向近期符合执行援助条件的27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援助款共计15.5万元。此次援助款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在各类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等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致使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最低援助款为2000元,最高为25000元。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领域的‘民生工程’,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工作是这项民生工程的有益补充。”盘龙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董静介绍,自2022年6月起,盘龙法院在全省法院先行先试,开展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的探索与实践。执行案件社会援助制度运行以来,盘龙法院累计收到社会援助款项200余万元,援助300多人次,发放援助款1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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