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12601512505XT)
基于2025年12月25日,昆明日报社(债权转让方)与昆明市融媒体中心(债权受让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受让方已受让债权转让方与贵单位于2020年7月9日签订的《宣传合同》项下的全部应收账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未付款项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其他全部费用)。自2025年12月25日起上述债权归债权受让方所有。
根据上述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请贵单位按约向受让方履行支付原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义务。
特此通知,并感谢贵单位的大力合作!
债权受让方:昆明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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