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昆明福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KD4UB92)
基于2026年3月26日,昆明市新闻中心管理处(债权转让方)与昆明市融媒体中心(债权受让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受让方已受让债权转让方与贵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签订的《职工食堂合作承办协议》、2020年7月1日签订的《职工食堂合作承办补充协议》、2021年4月1日签订的《职工食堂承办终止协议》(原合同)项下的全部应收账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未付款项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其他全部费用)。自2026年3月26日起上述债权归债权受让方所有。
根据上述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请贵公司按约向受让方履行支付原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义务。
特此通知,并感谢贵公司的大力合作!
债权受让方:昆明市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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