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子仪报道 近日,昆明警方将救助的野生动物,及时救治后放归自然。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董家湾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个男孩在春城剧院捡到一只受伤鸟类,需要民警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将小鸟妥善安置,并联系分局环食药侦大队进行救助。经确认,该鸟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头麦鸡。
昆明市公安局寻甸县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在家门口捡到一只猫头鹰,需要民警前往处置。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林鸮。在大队的“临时驿站”里,小猫头鹰经过短暂休养,状态明显好转,确认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民警才将它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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