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庆圆报道 近日,寻甸法院在倘甸镇竹园村委会对李某等11人非法狩猎案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11名被告人因多次非法猎捕“三有”动物中华蟾蜍并获利,构成非法狩猎罪。宣判后,寻甸法院创新推出“判后三书”机制,组织被告人签署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自愿担任所在村(社区)的义务宣传员。
随后,法院干警向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律风险告知书,详细列明常见“三有”动物种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同时,建立回访档案跟踪机制,督促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定期跟踪回访,了解被告人守法情况及宣传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