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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条款清晰明确,大棚物资也有专人负责管理,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晋宁区二街镇朱家营村委会主任谈及的这一改变,源于该区纪委监委开出的一份“监督处方”。
此前,晋宁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中,发现二街镇朱家营村集体企业与某花卉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与公司章程不对应、公司管理不规范、股权量化不清晰等问题,为此及时制发监察建议,推动该公司修改相关章程,明确专人监管,切实保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整合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多渠道信息,对农村“三资”领域未办结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推动“三资”管理领域整改问题1641个,以常态化系统整治牢牢守住村集体“家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多线长面广,我们依托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机制,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晋宁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一方面联合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组成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三资”体量大、问题集中的村(社区)开展“点穴式”监督、“推磨式”清查,对重要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另一方面,统筹乡镇(街道)纪(工)委、经济发展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展乡村联动自查,着力发现新问题,详细登记形成“明白账”。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晋宁区纪委监委及时归纳梳理,筛选出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集中会商形成具体指导意见,向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9份,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修改完善制度4个。同时,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持续加大村务、财务、政务公开力度,健全完善群众监督反馈机制,切实提升群众对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三资’管理领域监督,严肃查处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以高质效监督扎紧扎牢村集体‘钱袋子’。”晋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方圆 通讯员温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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