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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 2024年4月30日 >> 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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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4-04-30

  本报讯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 4月29日,学习《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交流座谈会暨昆明市工商联2024年第4次轮值主席活动在昆明市和安宁市举行。《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昆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富贵表示,此次活动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保证《条例》及时贯彻实施,以法治手段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给全市100多万户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吃下一颗“定心丸”。

  会议对《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助力民企“知、懂、用、享”政策红利、高质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作为专门激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营造了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明确构建全市上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七大机制”,分别是构建鼓励担当作为的容错机制,构建运行畅通的政企沟通机制,构建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构建要素保障的创新机制,构建政府表率的诚信机制,构建“最后一公里”的政策落地督查反馈机制,构建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说了算的评价督导机制。具体包括严格履行向民营经济组织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有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