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思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今年起正式施行。新法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他还是个孩子”这块“免责金牌”,再也护不住校园霸凌行为,这挡箭牌终究不好使了。
校园本该是充满欢声笑语的地方,偶尔有校园“小霸王”孤立排挤人、动手推搡,被发现了家长却还理直气壮:“小孩子打打闹闹很正常”。这真的正常吗?被霸凌的孩子害怕去学校、留下心理阴影,这叫“打打闹闹”?说到底还是家长纵容。
不管好自家熊孩子,国家自然出手帮忙管教!新法首次以专门条款明确法律边界,赋予公安机关介入的权力,打破校园欺凌是“内部事”的旧认知。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就像给校园装上“安全导航”。它不是为了惩罚孩子,而是用更科学的方式引导,告诉孩子霸凌者会得到及时的教育矫治,督促家长重视监护责任,用心教导孩子守规矩、懂友善。这其实是给未成年人铺就一条健康的成长路,让“小错误”及时被纠正,避免长成“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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