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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 2026年2月5日 >> 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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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拟实施93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6-02-05

  本报讯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起草了《云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

  《草案》由总则、公平竞争与市场准入、投资促进与融资支持、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产业促进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与营商环境优化、权益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93条组成,旨在全面提振和激活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在公平竞争与市场准入方面,主要包括聚焦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要求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自行设置附加条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支持其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

  在产业促进与高质量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引导民营资本投向符合云南资源禀赋和产业升级方向的重点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链协同和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原特色农业。鼓励民营企业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沿边开放、跨境合作和“走出去”。

  在服务保障与营商环境优化方面,主要包括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政策集中公开、精准推送、推行“免申即享”。规范中介服务,推行柔性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减少涉企检查干扰。强化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并在人才引进培养、服务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

  在权益保护方面,主要包括全面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明确禁止干预经营自主权、乱摊派乱收费、损害商业信誉等行为。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草案》内容具有明确定位、强化部门协同、突出云南特色、固化实践经验4个特点。其中,在条款设计上,以鼓励、引导、支持、保障为主,同时针对实践中反映突出的问题,设置了必要的禁止性规范和法律责任,力求实现促进发展与规范保障的平衡。《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的准入难、融资难、维权难等痛点堵点问题。同时,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在产业发展导向上突出清洁能源、有色金属、生态农业、文旅、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在开放合作上强调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发展沿边跨境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