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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 2026年1月13日 >> 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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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进补警惕乌头类药材中毒
发布时间:2026-01-13

  本报讯 记者张晓莉报道 近日,云南省中医医院提醒:乌头类药材中含有的乌头碱等双酯型生物碱毒性极强,冬季进补应警惕乌头类药材中毒。

  省中医医院药学部专家提醒,乌头类中药是以毛茛科乌头属植物为主要来源的一类药材,常见有川乌、草乌、附子等,传统医学中用于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等。此类药材的关键在于含有乌头类生物碱,药理活性强但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极为接近。因此,必须经过严格的炮制减毒,并在医师指导下配伍、辨证使用,严禁自行加工、滥用。

  误食乌头类中药中毒后,症状通常在数分钟到2小时内出现,并快速加重。专家提醒,不要擅自采挖、加工、食用草乌、川乌、附子等乌头类药材及其制品,包括自制泡酒,以防中毒。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及其制品后,应立即停止食用并紧急送医。同时,保存好残留的药材、食物、呕吐物或药酒,供医生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