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孔
不得不承认,在和菜市场商贩的“博弈”中,广大消费者又一次“败下阵来”了:两年前已经被明令禁止使用的美颜生鲜灯,至今仍未绝迹。
美颜生鲜灯,多见于肉品摊位。不管卖样如何难看的肉,在此灯的“美化”下,立马丑小鸭变白天鹅,颜值翻着倍儿地往上涨。有人就有这样的经历,明明是同一块肉,买的时候新鲜红润,拿回家却黯淡无光。不是肉被调包了,而是没有了“美颜灯”的照射,肉回归了本色,不再惹人怜爱。
本质上讲,这就是一种弄虚作假,用小聪明误导消费者,属于不诚信行为。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但两年过去了,一些地方的菜市场、生鲜超市还有人在使用美颜生鲜灯,主打一个“骗你没商量”。对此,人民网日前的一篇文章指出“禁令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禁令悬在空中,监管部门难辞其咎。任何法规、制度,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落实不到位,那就像没牙的“老虎”,没人会害怕。监管必须履行好职责,让禁令生威,从根本上打压不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督促商家依法依规经营。
作为消费者,天天和商贩们抬头不见低头见,按理来说应该第一个跳出来抵制商家的欺骗行为。只要大家都勇于说“不”,那明目张胆的就会越来越少。所以说,美颜生鲜灯禁而不绝,与消费者也有关系。这不是乱打板子、胡乱联系,而是事实。比如有人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自己不买就是,何必“充当六指头”得罪人;有人就是喜欢买“入眼”的菜,无形中引导商家挖空心思做表面文章。如此等等,对商家都是一种默许、纵容。
仔细想想,作为买家,是有足够的手段拿捏商家的。最简单有效的一招就是“不买”,用脚投票也能把作假者“投死”。面对“上帝”的倒逼,商家是会权衡利弊的。
维护好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守护好“菜篮子”安全,监管要作为,消费者也要助力。只要形成合力,美颜生鲜灯哪还有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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