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 丁
一碗米线,吃到一半,食客突然叫来服务员,指着碗里说:“你看,有根头发。”服务员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给您重新煮一碗”。
头发从哪里来?你可能不相信,是食客故意弄进去的。为何弄进去?据分析,是食客嫌米线加的“帽子”少,故意“整一下”米线店。
一碗好好的面条,食客吃着吃着就高声叫嚷,里面有烟头。店家无所适从,怎么会有烟头呢?遂智能报警,警察到来调解,食客却以赶飞机为由,想要离开。
民警觉得不对劲,为何匆匆忙忙?随即登记食客的身份信息。通过查询得知,此人饭量“大”得惊人,过去一段时间,每天在餐厅消费4次以上。
这就奇怪了?原来,这名食客在进店之前就把烟头塞到嘴里,吃饭时一起嚼,趁人不注意,再吐出来——这是新华社报道的一起敲诈案件。
还有更奇葩的,有人到不同的小超市买三四种过期零食,然后到新开的或大一些的超市,悄悄从手袋里掏出零食,放到货架上,然后,拿着过期食品去付款。付款后声称“买”到过期食品,问营业员咋办?
无奈,超市只能给予“赔偿”。
这样的事情在同一人身上出现多次,超市只好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经调查发现,食品被“调包”了,被调换的所谓过期零食,与超市产品相似度很高,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此人露了马脚。
调查还发现,此人曾一天多次在12315平台上投诉,远远超出普通消费者的维权频率,目的就是要求商家乖乖“赔偿”,每次都有数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收获”。
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实则是敲诈勒索。“捣鬼者”就是抓住多数店家会选择私了的心理,一而再再而三得逞。如果商家有“预案”,就不一定让此类龌龊行为得逞。
记得20多年前在北站附近的一家餐馆,食客吃着米线,突然大叫:“服务员,你来看看这是什么?”食客指着一个苍蝇状的“黑东西”。服务员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一双筷子就把这“黑东西”夹进嘴里,并嚼嚼咽下。
“没事了吧!”大家都搞蒙了,究竟是不是苍蝇,或许至今都是个谜。
“碰瓷式维权”这类时间线长、涉案金额不大,具有很强迷惑性和破坏力的“作案手段”,让许多经营者遭受财产损失或商誉受损,不管从道德和法律的层面,都不容许。
同时,提醒经营者养成“留痕”习惯,对这种讨厌的行为坚决维权,及时扒去不法分子身上的“外衣”。任何“捣鬼”者都不可能逍遥法外,在大数据的支持下,“碰瓷式维权”将会被追溯揪出。切勿心怀侥幸,干此类见不得人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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