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昆港网群 | 五华 | 盘龙 | 官渡 | 西山 | 东川 | 安宁 | 呈贡 | 晋宁 | 富民 | 宜良 | 嵩明 | 石林 | 禄劝 | 寻甸 | 高新开发区 | 经济开发区 | 滇池度假区
昆明日报>> 2025年10月6日 >> A03
返回频道主页
实时关注
管理电单车要“相向而行”
发布时间:2025-10-06

  □ 弘 凯

  比汽车便宜、比摩托车方便、比自行车快,这是几亿用户对电动自行车(俗称电单车、电驴)的评价。尤其在昆明这样的地方,气候、环境、地形、道路、城市规模等状况,非常适合使用电单车出行。也因此,昆明成为电单车的“天选”城市,电单车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工具。

  与此同时,由于电单车拥有庞大基数,各种违规现象也相伴相随,超速、超载、逆行等“野蛮”行为不时上演。人们私下开玩笑说:“开汽车的讨厌骑电单车的,骑电单车的讨厌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讨厌走路的。”但不管怎么说,电单车与多数人生活出行息息相关,面对各类安全事故,抱怨无益,只能从根本上寻求解决之道。

  当前我国电单车保有量约3.8亿辆,建立标准体系是强化隐患治理的源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标对关键指标要求升级,产品在安全性能、品质和用户体验方面能更好满足消费者使用需求。因此,新国标的新技术规范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9月1日后有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新旧标准将有序更替。

  新标准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生产、检测认证、流通销售、登记上牌等多部门、多环节,需多方合力推动解决。既要考虑到技术标准,也要考虑到现实需求,还要考虑到城市设施乃至产业发展。只有各方协力、相向而行,才能筑牢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