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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 2025年10月6日 >> 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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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播报欠费,用力过猛了
发布时间:2025-10-06

  □ 一 孔

  “您已欠物业管理费超过26761.93元,请尽快缴费!”广州市花都区一小区的业主们最近遭遇了尴尬一幕——物业公司将门禁系统与欠费信息捆绑,每当刷卡或开车出入小区,系统就会大声播报其欠费金额。这一“创新”催费方式引发业主不满。

  目前,涉事物业公司已经做出整改,并取消播报业主欠费信息功能。然而,此事引发的话题热度未减,比如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如何解决,物业服务中如何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这些问题值得深思。

  首先要明确的是,“花式”催费逾越了法律边界。面对近700户业主欠缴物业费的困境,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门禁系统并增设欠费信息播报功能。这种在公共场合“公开示众”的催费行为,看似创新,实则可能已触及法律红线。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公开催缴方式可能涉嫌名誉侵权。即使在播报中不直接提及姓名,但小区其他居民很容易对号入座,识别出欠费业主的身份。这种做法若内容未经充分核实,可能构成对业主名誉权的侵害。也就是说,极具争议的催费方式,明显欠考虑,属于用力过猛,存在法律风险。

  不可否认,近年来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较为普遍。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账目混乱,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于是有业主选择不缴费表达不满。这种行为,会形成示范效应,别人也就有样学样。一来二去,被物业称为“刁民”的业主不断增多。物业费收不齐,自然会影响物业公司的运作,提高服务质量就成为空谈。双方就这样僵持,谁先眨眼谁就输。最终,这是双输的结局。

  破解僵局之道,在于构建和谐物业关系。物业与业主之间不是对立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是平等的服务契约关系。物业公司应摆正位置,树立服务意识而非管理思维,自觉当好“仆人”,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业主的支持。面对欠费这种情况,首先应从自身找原因,反思服务质量问题,而非简单归罪于业主,想方设法刁难“主人”。遇到欠费者,应通过合法的流程追讨,不可利用自身的优势降维处置、公开施压,逼迫业主就范。对于业主,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而非单纯以拒缴物业费作为对抗手段。

  “催费喇叭”响得不合时宜,“花式”催缴方式欠妥。“主仆”之间,需要多交流沟通,坦诚相待,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