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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 2025年8月18日 >> 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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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鸟笼”变“囚笼”
发布时间:2025-08-18

  

  

  □ 弘 凯

  爱鸟护鸟,是人类的共识。可不少人在“无意”和“无知”间犯了错,比如肆意打鸟、捕鸟、售鸟等,最终把自己编织进“囚笼”。多数人都知道,把益鸟,比如红嘴鸥关进鸟笼带回家,这是违法行为。不少人却不知道,捡拾野生鸟蛋回家孵化,也属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其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因此,鸟蛋也在保护之列。

  新华社日前报道两起典型案例:非法狩猎“惯犯”李某十余次捡拾野生鸟蛋33枚,并带回家中进行孵化,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贾某培通过在山上电子诱捕和收购,获得画眉鸟1263只,以40元至1500元一只不等的价格出售。贾某培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多,并处罚金十万元。

  两个典型案例给公众敲响警钟, 爱鸟护鸟要多个“意识”,稍不留心,就可能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随着网络的发展,买卖捕鸟工具成为公开的“秘密”。打开搜索引擎,可以发现大量销售“雾网”的行为,商家明示或暗示“雾网”可以用于捕捉画眉、斑鸠、野鸡等。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人却把“枪口”和“捕网”对准这些自由飞翔的精灵,甚至沦为明码标价的商品、餐桌上的野味、笼子里的摆件。爱护鸟类,要强化监管,让那些抱着侥幸心理非法获利者断了“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