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辛亚洁报道 近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行刑反向衔接案中,通过“司法+行政”协同治理,将一份检察意见书转化为生态保护的法治盾牌,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守护滇池生态注入法治力量。
该案中,杨某某在滇池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被查获,检察机关经审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盘龙检察院认为其行为违反了渔业法,需承担行政责任,遂迅速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明确“不刑不诉”不等于“免责”,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机关。
经查,该案涉及多个异地部门。面对案件跨区域、跨部门的复杂性,盘龙检察院积极与行政机关对接,厘清职责,精准确定该案的行政主管机关。同时,书面征求属地检察机关意见,就该案“可处罚性”、法律适用和处罚尺度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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