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官荣报道 春节期间,为确保燃气设施平稳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禁止在燃气管道设施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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