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业性强,试点工作却时间紧、任务重,如何才能更好地实施清查核实工作?
昆明市构建的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本次清查核实工作中,昆明以经济合同清查为切入口,通过坚持“三查”“三必访”“五看”以及建立实施“双交办、双评估、双反馈”的科学应用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率先在全国构建了超常规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作战图”。
推动试点形成工作合力
围绕“全面摸清家底处理处置问题系统集成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的目标,昆明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督导组(以下简称“第六督导组”)、农业农村部、云南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等多级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应用系统思维做好顶层设计,包括通过4次头脑风暴会议,进行思想碰撞,反复学习研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形成《昆明市采取超常规措施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并印发实施,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范围、重点任务、时间安排、领导和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林草等15个部门在试点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形成部门联动的试点工作合力。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缺乏细化操作规程、基层无法“按章操作”的情况,昆明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经反复研究讨论,制定《昆明市采取超常规措施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体系试点工作操作规程》《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流程图》《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问题排查指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改指南》等规范,细化了试点的重点任务、操作程序、具体措施等,确保试点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按图索骥。同时,为保障工作专班高效运转,还研究制定工作专班运行规则、清查核实组运行规则等规范性制度,明确工作专班的职能职责和运转组织保障措施;制定工作专班工作流程、职能分工等制度,明确工作专班与各清查核实组的配合运转机制。
此外,梳理政策法规及中央、省、市“三资”监管相关制度文件57份;收集试点范围内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表现清单、土地征收文件以及省内外先进经验制度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库,为启动试点工作提供依据。
群众支持认可
面对前无经验可循、后无方法指导的境况,昆明一方面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宣传对接。通过组织街道、村组和群众代表召开动员会、碰头会、部署会等措施,解读农村集体“三资”试点的目标、程序、要求等,明确基层需要配合的事项、提交的资料等,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和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的认识和理解,消除基层干部的顾虑,切实增加基层组织和群众的责任感和配合度。同时,在社区公示栏以及公共场所张贴“三资”清查核实公告,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公布反映问题的渠道和方式。其间,先后多次接待群众来访,群众送来感谢信9封。
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昆明坚持以统一思想、提升能力为先导,组织实施为期3天的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清查核实组分组讨论、模拟实战、资金资产资源分组讨论、集中答疑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帮助工作人员熟悉政策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工作启动期间,第六督导组主导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先后6次参加工作专班例会,到21个社区进行调研指导,提出60余项指导意见。云南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昆明市委主要领导深入试点一线调研指导,云南省纪委监委组建指导组全程参与,昆明市纪委监委强力推动,昆明市农业农村局主动作为,牵头负责试点工作,形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云南省纪委监委,昆明市委、市政府和昆明市纪委监委、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的统筹指导体系,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创新探索工作方式
为推动清查核实工作科学实施,昆明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立行立改调整完善10余项相关措施。比如,先行先试初期,昆明着眼于查找导致工作滞后的事项,发现问题后及时纠偏调整工作思路,把摸清家底作为首要目标。经实践,在清查核实工作过程中,昆明创新性地提出了“三查”(查现场、查实物、查流向),“三比对”(与历史数比、与行业数比、与台账数比),“三必访”(退出现职村干部必访、三资信访诉求群众必访、村内有威望办事公道正派群众必访),“五看”(看计量单位、看逻辑关系、看整改如何、看重点问题有无推动解决、看群众是否认可)等科学的工作方法。
据悉,在“三比对”的基础上,10个清查核实小组充分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探索新增了查合同、查会议记录、查资金往来、查征地文件等多种核查渠道。在“三必访”基础上增加对资产资源承租方现任社区干部和普通群众的访谈,承租方反馈了大量关键信息。再如,先行先试初期,工作专班坚持每日召开工作例会,存在清查核实组每日都需要收集情况问题和整理材料导致现场工作时间不够、例会研究事项琐碎等问题。为此及时调整会议规则,周二、周四召开工作例会,明确会议规则,提高会议效率。
在边清查核实边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昆明还建立“双交办、双评估、双反馈”的科学应用方法,即发现问题经分析研判后,向行业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双移交,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处理处置后,通过街道向行业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双反馈。这一系列工作举措,有力实现了清查核实与问题排查处理、超常规整治措施与科学监管体系同步构建的新模式、新篇章、新格局。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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