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孔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
上海的探索,能切实减轻群众对生育、养育、教育的顾虑,有助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政府部门的良苦用心,用人单位能否领会到位,并结合实际做好执行,让这一福利惠及有需要的群体,值得深思。
“生育友好岗”,需要用人单位相应改变管理方式及员工考评办法,才能选出合适的岗位。应该看到,一些行业是有条件、有基础开发出此类岗位的。比如,在后勤服务、非生产核心等部门,就能安排一些职工弹性上下班,做到工作和生养育兼顾。经过试点之后,摸索总结出经验,逐步进行推广,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开发“生育友好岗”,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有效举措之一,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要协同合作,为企事业单位响应号召提供政策支持,协调解决一些现实问题,最大限度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尽好应尽的社会责任,当好职工的“老东家”,实现生育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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