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绍芬报道 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云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诚信考核体系建设。《实施细则》于11月20日至12月1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明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由州、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下列条件和标准进行考核评定。
AAA级企业: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交通责任事故,考核期内未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考核期内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考核总分和加分不低于850分,同时达到以上条件的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AAA级。
AA级企业: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的交通责任事故,考核期内未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考核期内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不低于700分,同时达到以上条件的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AA级。考核期内发生了一次以上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但未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和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且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不低于850分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为AA级。
A级企业:考核期内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的交通责任事故,考核期内未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考核期内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在600至699分之间,同时达到以上条件的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A级。
B级企业:考核期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的交通责任事故,考核期内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考核期内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低于600分,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
滇ICP备06007192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9
昆明信息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