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阳 通讯员杨艳何 胡登俊报道 记者日前获悉,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清廉村居建设,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和乡村治理等工作有机融合,持续放大“廉”效应。
嵩明县在嵩阳街道东村社区率先试点开展锻造“清正干部”行动,组织社区党总支、各小组党支部党员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利用互联网等开展“指尖上的课堂”,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纪律教育、作风建设。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红色、生态、农耕文化建设中,深入挖掘东村红军过嵩明遗址、嵩寻游击大队长胡如瑛故居等红色文化资源中的廉洁元素,把廉洁文化建设向村居延伸。同时聚焦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集体“三资管理”等,对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等事项进行明确界定,制定完善47项工作流程以及10项制度,打造清廉社区文化品牌。2021年以来,东村社区实现“零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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