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辛亚洁报道 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杨林镇一村委会养殖场内违规开办家具厂,调查属实后制发检察建议。近日,经过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的整改,“问题地块”得以恢复原状。
据介绍,2023年,嵩明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时,发现杨林镇某村委会养殖场内存在多家家具厂,案涉农用地在未办理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被改变了农用性质,构成违法占用土地。
嵩明县检察院通过走访、调阅卷宗、实地勘查等方式,查明该案中行为人擅自改变养殖土地用途的事实,认为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嵩明县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该局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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