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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 2024年9月3日 >> 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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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推回迁户
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模式
发布时间:2024-09-03

  本报讯 记者刘婷婷报道 “拿到‘大红本’,心里美滋滋!”9月2日,官渡区御浦馨苑小区回迁户张女士在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五科日新办证点,凭身份证和完税凭证不到半小时就拿到了回迁房不动产权证。为让回迁安置群众更自主、更便利办理登记,真正打通办证“最后一公里”,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同官渡区政府,率先在御浦馨苑小区推行回迁户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模式。

  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属于转移登记,需先由开发企业办理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再由开发企业和被回迁安置人持拆迁协议、回迁安置协议、三级政府出具的回迁大名单和完税(免税)凭证等资料共同申请,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因开发企业无法一一“陪同”到场,形成购房人办证需“等”开发商、“靠”代理机构的普遍问题,导致已接房入住的回迁户长期领不到不动产权证书。

  鉴于此,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原有新建商品房“自己的房子自己办证”基础上,优化提出回迁户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新模式,即开发企业在办理首次登记后,经开发企业授权和属地政府嘱托,回迁安置群众可持身份证和完税(免税)凭证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回迁房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