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切实做好五华区潘家湾小村、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作,结合前期抽房实际情况,现将回迁安置房交付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回迁安置房交付对象
本次回迁安置房交付对象为签订了《五华区潘家湾小村、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协议书》并符合安置房交付条件的被征收人。
二、交房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9:00—12:00,13:30—17:30)。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交付对象时间,本次回迁安置房交付手续办理,将采取分时段、分批次办理方式进行,各被征收人具体到现场办理时间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为准。
三、交房地点
翠湖云顶项目售楼部(昆明市第一中学对面)
四、过渡安置期截止日期
按《五华区潘家湾小村、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协议书》和相关政策规定,本地块个人住宅回迁安置的过渡期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五、回迁安置房交付要求
请被征收人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到现场参与交房:
(一)《五华区潘家湾小村、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抽房结果确认书》原件;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六、注意事项
(一)请被征收人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前来办理回迁安置房交付相关事宜,若未按时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二)为确保本次回迁安置房交付工作顺利开展,请被征收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并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自觉遵守交房现场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特此通知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龙翔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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