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昆港网群 | 五华 | 盘龙 | 官渡 | 西山 | 东川 | 安宁 | 呈贡 | 晋宁 | 富民 | 宜良 | 嵩明 | 石林 | 禄劝 | 寻甸 | 高新开发区 | 经济开发区 | 滇池度假区
昆明日报>> 2024年7月18日 >> A08
返回频道主页
节能节水等设备改造
可享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24-07-18

  新华社电 记者7月1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公告,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