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2023)京民终113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我公司在益新德隆小区使用“益新万象城”标识的行为构成对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万象城”等四件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我公司现发布声明,消除上述行为给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造成的影响。我公司已停止使用上述标识。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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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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